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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重要提示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报报名信息。若弄虚作假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资格,即使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经查实,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笔试报名不要求考生提交相关学历证明材料,考生学历条件的审查,在考生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申请认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过程中,由省或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机构审查。若考生不具备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参加考试,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因此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二)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四)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五)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7日—12日。

七、笔试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自2016年上半年笔试开始,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幼儿园类别笔试由机考改为纸笔考试形式。

八、收费标准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如下:(详见附件)

笔试报名只收取笔试考试费,笔试合格的考生报名参加面试时再缴纳面试考试费。

九、公布成绩和颁发证书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2016年4月19日,届时考生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考试局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十、其它事项

查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www.ntce.cn)、海南省教育厅网站(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查阅。有关政策问题,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电话:65236870;有关认证问题,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公室,电话:65203038;有关考试问题,咨询省考试局,电话:65851886。

原标题:2016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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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公告相关附件

海南省考试局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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