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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2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13日至19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社会考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

2.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 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校在校生报名应满足的条件

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此类考生报名参加笔试的类别应与本人毕业时取得的学历层次类别相适应,即满足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材料

(一)社会考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不在海南,人事档案在海南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笔试报名需递交的材料

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需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考生报名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给考生,复印件存档备查。

三、报名时间

(一)考生上网填报报名信息的时间:1月13日至19日。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考生报名。

(二)现场递交材料审核确认的时间:1月14日至20日。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22日。

四、考区设置及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

五、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网上报名注册、现场审核确认和网上缴费的办法。

(一)网上注册。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网上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反复登录报名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再修改信息。

(二)现场确认。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到指定地点递交报名材料,并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名确认。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三)网上缴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网上支付考试费。报名资格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必须在1月22日前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支付考试费的考生,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四)具体操作步骤:

1.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注册用户。

2.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超过200K;

(3)照片显示头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一般要求背景为浅色;

(4)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检查核对本人信息,发现错漏及时更正。

4.到现场递交报名材料和签名确认报名信息。

5.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支付考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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