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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竞聘人员,不能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 和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的次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笔试及面试总分末位同分的竞聘人员,同时进入教学能力测试。如达不到 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1)教学能力测试方式:现场组织教学活动,评委集体审议现场打分。

(2)教学能力测试内容:五大领域教学活动。

(3)教学能力测试时间及地点:以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自主设计15分钟的幼儿教学活动,自定授课学段及授课内容,于测试前二天将教案设计发送到幼儿园公共邮箱 hek0898@163.com。测试当天自备教学具,并于通知时间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和谐路11号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5)成绩公布: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 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由招聘领导小组 根据幼教需要确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应聘人员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和考察、体检结果将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核通过后,在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社局核准,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教师,试用期3个月(属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五、工作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组织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市人社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飘,电话:0898-68613107。

原标题:海口市教育幼儿园2015年自主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编制教师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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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口市教育幼儿园自主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编制教师公告(第1号)

海口市教育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