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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8号)的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吸收优秀人才,进一步充实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40名。具体详见《2014年海口市秀英区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6.报考人员年龄限制详见附件1,2014年7月22日为年龄计算的截止日。
(二)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在《海南日报》、《海口晚报》、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3日至7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周六、周日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教育局706室(秀英区秀华路2号秀英区人民政府1号楼7楼)
3.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68668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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