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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5月16日至5月22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5月21日至22日,各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我省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师范大学、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个考区,下设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和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洋校区3个考点。(详见附件)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社会、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共8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共15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共14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活动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没有回答规定问题的步骤,其它步骤不变,面试时间20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详见附件)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附件3),触犯刑法的将依法惩处。

十一、成绩查询

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将于6月20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网(http://www.ntce.cn)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本人201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自2015年下半年开始,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引入“互联网+证书管理”模式,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 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中小 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十三、咨询

有关面试问题,可咨询省考试局,咨询电话:65851886;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咨询电话:65236870;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咨询电话:65203038。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参加考试,入场时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监考员点名后应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将试题清单和备课纸上缴面试考官,领取“出场证”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管理规定处理。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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